KL5LM(D)本安型礦燈
KL5LM(D)本安型礦燈(以下簡稱礦燈)是以錳酸鋰離子蓄電池為電源,采用LED光源照明的礦井下攜帶式照明燈具,具有體積小、重量輕、免維護等特點。
采用的大功率白光LED光源具有抗振動沖擊、光電轉換效率高、連續點燈時間長、壽命長等特點。
使用環境條件及工作條件
使用環境溫度為-10℃~+40℃;
適用于瓦斯環境。
結構特征和工作原理
結構特征
礦燈為攜帶型,由燈頭部分(包括光源、外殼等)、電纜和蓄電池部分(包括蓄電池槽、礦燈保護器、PTC、本安保護板、錳酸鋰鋰離子蓄電池等)構成,燈頭可固定在礦用安全帽上;
礦燈的本安電源:礦燈采用3.7V/5Ah 單節錳酸鋰鋰離子蓄電池,在蓄電池輸出端串接PTC熱敏電阻、本安保護板、礦燈保護器,組成本安保護電路。鋰離子蓄電池和本安保護電路應采用彈性密封膠澆封在一起,澆封厚度不小于3mm。
采用燈頭充電方式,只須將燈頭的充電開關插到充電設備的充電插頭上,按順時針方向旋轉180°使燈頭充電螺釘與充電設備上的彈簧片良好接觸(此時充電插頭也與燈頭內的充電觸點相接觸)即可自動充電。
工作原理
鋰離子蓄電池通過設置在輸出端的礦燈保護器為礦燈提供照明能源,通過電纜與燈頭連接,通過切換燈頭上的開關可以分別用主光源或輔光源進行照明,當由于某種原因引起短路時, 礦燈保護器會在15ms內切斷電路,故障排除后自動恢復供電;
礦燈放電時,將燈頭上的開關接通主光源(或輔光源),鋰離子蓄電池通過LED驅動電路向主光源(或輔光源)提供恒定的工作電流0.19A(0.075A),當放電至鋰離子蓄電池的保護電壓2.75V~3.00V時, 礦燈保護器自動切斷放電回路;
技術特性
鋰離子蓄電池類型
KL5LM(D)本安型礦燈采用錳酸鋰離子蓄電池。
產品執行標準
GB3836.4-2010《爆炸性環境 第4部分:由本質安全型“i”保護的設備》
MT 1162.1-2011 《礦燈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
MT 1162.4-2011 《礦燈 第4部分:KL型礦燈》
Q/TG01-2019《KL5LM(D)本安型礦燈》
產品防爆型式和標志
產品防爆型式:本質安全型,防爆標志:Ex iaI Ma
主要技術參數
序號 |
參數 |
單位 |
參數 |
備注 |
|
1 |
額定電壓 |
V |
3.7 |
||
2 |
額定容量 |
Ah |
5 |
||
3 |
有效工作時間 |
h |
≥11 |
||
4 |
LED主光源 |
額定電壓 |
V |
3.7 |
|
額定電流 |
A |
0.19 |
|||
5 |
LED主光源發光強度 |
cd |
≥1 |
||
6 |
LED輔助光源 |
額定電壓 |
V |
3.7 |
|
額定電流 |
A |
0.075 |
|||
7 |
本安參數 |
較高輸出電壓UO |
V |
4.2 |
|
較大輸出電流IO |
A |
1.3 |
|||
8 |
貯存期 |
年 |
半年 |
||
9 |
電池循環壽命 |
次 |
≥500 |
||
10 |
蓄電池部分較大外形尺寸(長×寬×高) |
mm |
12O×90×40 |
||
11 |
全燈重量 |
Kg |
≤0.56 |
運輸、貯存要求
礦燈在運輸過程中不許受劇烈機械沖擊和曝曬雨淋,不得倒置,嚴防摔擲、翻滾、重壓;
礦燈應貯存在環境溫度(0~40)℃,干燥、清潔及通風良好、無腐蝕性介質的倉庫內,堆放不應過高以致超過底部電池箱的承荷程度。
開箱及檢查
檢查包裝箱及箱內物品、資料:開箱立即檢查礦燈是否完好無損,數量是否準確。附件、合格證、說明書等資料是否齊全。否則應與廠家及時聯系。
檢查產品外觀:檢查礦燈外觀有無缺損。
注意事項
須按說明書中的方法及充電電壓5.0-6.0V進行充電,采用其它方式須經本公司認可。
礦燈在使用期間應注意維護,保持外觀清潔,零部件齊全,清潔時不能將礦燈放入水中,應用濕布擦洗。
在使用過程中不能長期過放電,否則影響電池使用壽命。
充電室室溫應在0-35℃范圍,如不在此范圍內,可能使電池發熱,會影響電池的性能和縮短電池壽命。
礦燈應在蓄電池循環壽命期內使用,達到使用壽命的應強制報廢。
須按說明書中的方法及充電電壓5.0-6.0V進行充電,采用其它方式須經本公司認可。
礦燈在使用期間應注意維護,保持外觀清潔,零部件齊全,清潔時不能將礦燈放入水中,應用濕布擦洗。
在使用過程中不能長期過放電,否則影響電池使用壽命。
充電室室溫應在0-35℃范圍,如不在此范圍內,可能使電池發熱,會影響電池的性能和縮短電池壽命。
礦燈應在蓄電池循環壽命期內使用,達到使用壽命的應強制報廢。
安全警示
嚴格按說明書中規定的充電設備、充電方法進行充電;
缺少零件的礦燈嚴禁下井使用;
礦燈的維護、維修、充電工作須在地面進行;
嚴禁摔打礦燈;
嚴禁在井下拆卸礦燈或更換零部件;
嚴緊隨意改變產品結構或零部件;維修時嚴禁改動本安電路結構,嚴禁改變電子元器件的型號規格、參數;
嚴禁將礦燈用于其他用途;
嚴禁將礦燈靠近或投入火源中;
若更換礦燈保護器或電纜,須采用相同型號且在安標有效期內的產品,保護器應符合MT/T395標準要求,電纜應符合MT818.10標準要求;
若更換電池或保護電路,須將整個澆封電池組更換,更換應由礦燈生產企業進行;
報廢礦燈應集中管理,由專業單位或礦燈生產單位回收處理。
售后服務
本產品在購買一年內(以經銷商在保修卡上簽署的時間為準)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,我公司將無條件維修或更換,請用戶不要自行拆開。如果產品已過保修期或沒保修單;用戶自行拆開產品;使用不當;這些情況下,我公司會收取維修費用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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